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更新于:2023-04-13 12:03:49
二、广泛调查,重点防患。
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村具体查。自查的`重点为人口聚集场所,用电用火和消防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经过批准擅自改变民房用途等三个方面,要求各村于4月20日将自查结果上报镇安办。二是部门联合查。4月25日,镇政府组织安办、企业站、村建所、公安派出所根据各村上报情况深入实地调查,并对其间发现的如网吧、歌舞厅、茶厂、百货商店、竹器厂、鞭炮经营点等多用途民房进行了登记,下发限期整治通知书6份。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
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大,我们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村黑板报和宣传栏的作用,要求各村在调查和整治两个阶段开展两次宣传活动高潮。镇上在宣传工作开展中共发布了《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200多份,确保了每个自然村的村民都能看到公告的内容,使群众了解到民房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如:生产或仓储车间与住宿区不能混合使用,疏通口要保持畅通,重要生产企业和娱乐场所要保证消防设施,电线设备要经常检查,达不到耐火等级的民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等。通过宣传群众的民房消防意识有新的提高。
四、落实责任,有效监管。
明确各村支书、主任作为民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民房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好两个关,一是把好审批关。把消防安全情况作为审批的第一道关,今后凡需报批的生产经营或服务企业,应事先拿到镇安办签署意见,对违规报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把好跟踪管理关。对有关部门要全程跟踪民房火灾的安全管理问题,尤其是擅自改变或增加用途,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擅自增添货物及其他设备的,要按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制止、整改或停业处理。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7
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整治商业门市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消防安环境,按照《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商业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防〔20xx〕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一次商业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
为了确保我镇商业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魏文学同志为组长、安监办、经发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商业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马德明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突出重点
以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美容、小美发等九小场所15家商业门市为重点,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将具有多种用途的商业门市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将门市内人员住宿情况、夹层设置情况、货物储存情况、用火用电情况、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置维护情况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门市产权人或经营者积极整改,在全美超市、金马家电、野麦岭超市等商业门市积极推广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3家,确保发生火灾时门市内人员能及时发现并安全逃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深入宣传
我镇结合新《消防法》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电影等形式广泛宣传,共书写标语250条,出动宣传车6次,散发传单12000余份,在xx镇播放电影6场,营造了人人关注消防、人人支持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深入到普通老百姓当中,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避险防灾意识。在加油站组织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普通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xx〕126号)和区防火委员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了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了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设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了2名专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在各村(居)设立了消防工作小组,真正实现了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完善了消防队伍管、训、用、养工作机制,强化了日常管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灭火救援的机动性和实用性,使之真正成为灭火救援的战斗队、抢险救灾的突击队、消防安全的检查队、消防知识的宣传队和为民服务的志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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