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更新于:2022-07-15 09:24:04

  (二)保障房项目申报情况。我县申报的20xx年廉租房项目,占地16046.67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套型面积均为50平方米,共1000套。项目相继做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办理了立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有效保证项目能及时开工。另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我县决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此我县正在积极申报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廉租房补贴发放情况。我县的廉租住房补贴工作从20xx年开始,并且逐年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增加覆盖面。20xx年底保障户数2118户,保障人数6410人,共发放资金约230.7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每年,我们都通过参加业务知识学习和平时开展业务工作检查等方式,及时传达贯彻住房保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从事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审核程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按审核程序予以认真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则及时实施相应保障。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我县在住房分配及住房补贴。的申请及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对申报上来的城镇低收入保障家庭向社会公示,并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将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落实到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了办事公开、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将办事内容、办事时限都进行了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我们严格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对象“一户一折”,未出现资金挪用现象。

  (五)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狠抓资料和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建好“一户一档”,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调整。及时公开和更新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实现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加强住房保障电子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数据的及时录入、维护、更新及上报,满足了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的需要。

  三、存在问题

  1、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难以核实。

  2、保障机构不健全。廉租住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动态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包括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对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入户调查、公示、复核、登记、年度审核及退出等工作,这些工作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制定统一政策,由具体实施机构承担。但目前的部门、人员设置难以适应住房保障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廉租房(和雅小区)入住及管理工作,确保入住对象满意。

  (二)做好保障住房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分配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强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结合我县实际,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三)不断完善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积极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


5.2022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6.4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三、今后在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土地供应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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