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代理销售合同
更新于:2022-06-16 11:24:42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与验收方式
1、乙方可选择自行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是;□不是)或甲方送货(□是;□不是)。乙方自行提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提前_____天以________(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应根据乙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甲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GJ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通过乙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按时将产品送达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GJ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如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货款。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情况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须符合GJ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要求退货的,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3、甲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乙方若需要,甲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必须按第三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乙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甲方有权暂时停止向乙方供货。
七、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者,需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代理销售合同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之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有权签订本合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2、乙方保证其与甲方合作经营的营业执照在履行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内均有效,经营范围符合甲方要求。
3、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方可能存在的经济纠纷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标准内容
1、甲方认定乙方为(详见代理商报价单),在地区定客户(指定客户详见销售目标协议书)的代理商。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须对本合同代理区域内指定客户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终端网点铺市、样面陈列工作。
3、乙方须支付代理区域保证金( )万元。
第三条:价格标准及新品推广
1、甲方按双方约定出厂价格供货给乙方,乙方须严格按双方协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如根据市场的不同有需要调整市场零售价时,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执行)。
2、甲方有权按公司全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变化,以及受原材料价格调整等因素,对产品进行出厂价格及零售价格的调整。(甲方在调价前,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同时甲方与乙方的结算价格随之相应调整,甲方不得擅自针对乙方所经营市场单独调价。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推出的指定新品,乙方在该区域享有代理优先权,甲方在通知乙方指定新品上市90天内,乙方仍未订购指定新品,则视乙方自愿放弃指定新品代理权,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发展指定新品经销商。
第四条:款项及物流事项
1、结算条件:a、款到发货。款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安排发货。
2、物流条件:a、甲方由于受原材料短缺,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通知本区域客户。
b、甲方在乙方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7天内,按乙方订单要求向乙方提供相符产品。甲方未能及时或按订单要求提供相符产品造成的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须出具相应证明及资料单据。
c、有运输造成货物破损无法正常销售的产品,乙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有甲方确定处理事宜。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1甲方须配合乙方销售,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有效证件。
1.2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GJ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质量要求,若有质量问题,甲方全权负责。
1.3甲方须保证供给乙方的产品为当月产品(30天内生产的产品)。
1.4 甲方通过第三方物流运输至乙方指定仓库,乙方验收入库(运输费用先 由乙方垫付,乙方可在下批货款中扣除)。
1.5甲方须保证乙方代理区域内本合同指定产品、指定客户的销售价格和经营渠道的稳定性。
1.6甲方在产品铺市、品尝、促销、品牌推广等一系列市场营运活动中,须配合乙方完成各种促销活动。(详见代理商合同年度促销规划书)
1.7 本代理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时,甲方须30天内认定新代理商,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商品库存交接工作,货物价值按实际供货价结算。门店库存商品保质期须在二分之一以上,乙方仓库库存商品保质期须在三分之二以上,期内商品由乙方负责处理完成后,方可办理客户移交。甲方须在乙方代理客户移交手续完毕后30天内结清留余款项。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合同公章。
2.2 乙方须遵守甲方所认定的销售区域,参照甲方指导价格销售甲方的产品,严禁跨区销售,低价倾销或抬价销售,谋取暴利。
2.3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全品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合理控制库存,保证代理区域内指定客户的销售品项的完整性。有预算、有计划的安排,及时向甲方汇款订货。
《食品代理销售合同》阅读地址:http://haoshilao.com/2022/0616/9071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