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参考
更新于:2022-05-24 09:47:47
通用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承租(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住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
出租房屋情况: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面积:________
年代:________
朝向:________
产权证号码:________
电表:总峰谷
水表指数:________
煤气指数:________
室内设施: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出租前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甲方承担。
2、出租价格元月。出租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计个月。物管费用。乙方在出租期限内每个月一次性付给甲方房租及物管费用,且提前天交付下次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房租押金元。(到期验房、结算各项费用后多退少补)。
3、出租期限内,乙方保证上述房屋内装潢及室内设施的原样性,不能改动室内的建筑结构及固定设施。如需改动应得到甲方许可。合同到期乙方装修的固定设施不得拆走及损坏。
4、出租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约定的出租价格,乙方不得转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5、出租期限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及时交纳。
6、出租期限内,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利用此房从事违法活动。
7、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GJ拆迁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须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清楚。
8、出租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能履行上述条款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一个月出租价格的违约金。并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合同到期不论续租与否甲乙双方均需提前天通知对方是否续签。
10、备注:1
1、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经济往来另以字据为证。
甲方(签章):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南大街毛纺厂中元小区4号楼4单元302室承租给乙方。
一、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期为 个月。
经双方协商同意,每月租金 元(大写 元),一次性交清三年房租,合同期满,乙方须保持房屋和屋内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甲方根据情况酌情不退或少退押金。如乙方要求续租,需提前30天交付下年房租。如不租,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二、租赁期间,水、电、暖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给甲方或有关部门。乙方交给甲方押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三、租赁期间如双方中途违约,违约方将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10%)交给守约方。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通用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证件类型及编号: 6934154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一)坐落于 新疆 省 塔城 市 沙湾 (县)区 。房屋 2 间,
计 平方米.
(二)租赁物权属状况:甲方对上述房屋及场地拥有合法处臵权。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 20_年 8 月 日至 20 年 8 月 日,共计 壹 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同等
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人民币 (: )。
壹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 银行汇款),第一年租金于本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支付,
以后每年租金于前一租赁年度届满前支付。
(二)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收款收据及当地税务机关监制的等额租赁业发票。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限内的下列费用中, 水、电、暖、通讯费用均 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保障租
赁物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房屋使用期间,出现的维修事宜由甲方承担。
2.甲方确保水、电、暖入户畅通,变压器正常使用。
(二)乙方保证遵守GJ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租赁物所在地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六条 其他约定
租赁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后,乙方所投入的有关设施、设备等动产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仍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欲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双方可协商作价转让;如乙方自行放弃不动产的所有权,甲方不要求乙方将租赁物恢复原状。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1、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退还未满租期的剩余租金,并按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租赁期内,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在甲方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剩余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按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三)合同期限内,如遇到GJ规划占地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剩余的租金外,乙方享有GJ所赔偿的一切经营损失。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滦县。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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