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科工作自查报告
更新于:2022-01-27 11:57:40
1.行政审批科工作自查报告
__年元月至今,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室与局有关业务科室的密切配合,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定,积极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号召下,按照局党组和领导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内容进行了重新整理,精简了内容,缩减“三个百分之三十”审批内容。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今年上半年,我科在工作中实现了无错误、无超时、无违纪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中心的肯定和企业的赞誉。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加快速度、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我局多年来事件的实际情况,局党组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减少审查项目30%的决定,加强了行政审查科的建设。大大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加快速度,效果明显。在这一总体要求下,我科严格按照相关责任和审查制度,依法审查,按时结束。窗口建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先进。上半年科室接受了208件。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7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了14家的新加工贸易票,其中供应加工票、供应加工票,进出口金额为万美元。新进出口经营权企业29家,22家变更邀请外商72批,共158人,涉及26家企业15个。新开设4家煤炭许可证。年审加油站308座,加油点310座。
一、加强思想风格建设,坚定确立为民服务观念。
行政审查科是商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她不仅是科室的问题,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局在政府部门的形象,关系到我市投资环境的问题。这样,我们就把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奉献社会作为我科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上半年以来,我们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耐心的指导,并且积极与省级部门为企业做好协调工作。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一站式服务,为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节省资金。许多企业总是对我我的窗口服务周到,服务态度好。
因此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巩固商务形象”作为我们工作的准则,并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
二、加强自身学习、规范服务理念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政府服务超市”。我科室作为窗口,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尤为重要。我们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深入的就如何将“科学发展”意识带到工作与生活中去,为如何提高现阶段商务工作效率和自身工作,我们要对所有的办件项目的审批做到熟练掌握其流程和申报材料内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期限和收费标准”这六项内容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并且在窗口准备了各项业务宣传材料,对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其他东西都作了详尽的说明。只有完善自身的学习,提升服务理念才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
三、严于律己,加强效能建设
窗口是中心的一面旗帜,而中心是政府的一面旗帜。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我们继续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具体制度,并逐步完善了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要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信息网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我科室工作水平。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 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让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我科室仍严格按照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我们还将继续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用的热情和友情为企业服务。使我们商务窗口是真正成为企业着想的窗口,企业办实事的窗口!
2.行政审批科工作自查报告
市监察局:
根据《广安市监察局、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迎接省检察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广监发〔×〕8号)要求,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两集中、两到位”全面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和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定”方案,由局主要领导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窗口管理权和印章使用权。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
(二)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
(三)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得到强化。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无体外循环现象。省、市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如实公布。规范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限度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
(四)依法审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形成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情况发生。
(五)适时选派和轮换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根据我局审批事项多、环节复杂等特点,除市房产管理局、市房产交易中心整体进驻外,每年选派和轮换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使更多的工作人员熟悉全局业务,提高业务素质,限度提升办事效率和工作责任感。
(六)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得到统一使用。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统一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将办件信息及时、如实、规范录入软件,并按规定出具各类书面通知书,批量办理符合规范要求。
(七)公众评价全面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取件中,全面执行公众评价制度;对公众评价不满意的,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不足之处,及时总结并做出修正,提高了服务质量。
(八)其他工作。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广市府发〔×〕32号)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编制了办事指南。目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已开展。XX年7月1日至XX年7月底,我局各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件16029件(其中,房产交易11273件),办结16247件(其中房产交易11280件)。受理件中,无超期件,满意度达99。78%,评议率99。22%以上,现场办结率达100%,按时办结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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