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项整治个人工作总结
更新于:2020-11-28 11:33:23
(三)加强执法,全力监管
1、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4月1日至30日,我局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92家,出动执法检查车次48次,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6份,发现安全隐患476条,已整改落实418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负责人立即整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则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全面、细致的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
2、及时查处举报,消除安全隐患
为及时消除隐患,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4月1日至30日,我局共受理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举报3起,已查处3起,对已查处的举报都已通过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了回复。
(四)摸清底数,做好台帐
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台帐,对每日检查情况进行客观、详实的记录,认真分析执法数据信息,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
二、存在不足
我局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问题还存在不少,如:
①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
②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③安全标志缺少;
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还未完全担负起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
⑤企业日常对危化品的管理工作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一些单位获取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放松了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以及下一阶段重点
要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各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以企业自查自纠自除隐患为重点,继续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经营行为,避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
在本次大检查的基础上,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善企业基础管理,强化企业规范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控,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建设和谐大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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