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更新于:2023-04-29 09:26:10
一是协议供货(定点采购)范围从严把关。今年3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确定了xx区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xx个,涉及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耗材及网络设备、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家具、公务用车维修及装潢、公务用车保险等,与去年相比取缔供货资格供应商xx个,新增供应商xx个,并在5月24日组织专门人员历时一周时间对各定点供应商的经营服务环境状况、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详实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企业进行了通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加强了对采购定点(协议)供应商的监管,依据定点供应商公开招标报价制定了《xx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价格限额标准》,并严格落实协议供货审核程序,严把质量价格关,夯实了日常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工作基础。
二是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全年,我中心共完成采购业务xx次,政府采购资金达到xx万元,与预算相比节约财政资金xx万元,资金节约率为xx%。其中:其中:通过招标方式中标的采购资金为xx万元,占总采购资金的xx%,与采购项目预算相比节约财政资金xx万元,节约率为xx%。按招标分类情况是:货物类xx次,中标资金为xx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xx万元;工程类采购xx次,中标资金为xx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xx万元;服务类1次。从采购方式来看: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xx次,中标资金为xx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xx%,占招标采购金额的xx%;询价采购x次,采购金额为xx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xx%;单一来源xx次,采购金额为xx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xx%;政府批准的纪要xx次,采购金额xx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24.7%;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单位定期结算xx次(公务车电脑耗材供货等),采购额为xx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xx%。今年还首次通过政府采购成功实施了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项目、学校小伙房 内配设施、广场巡逻保洁车、道路护栏清洗等大型专用车辆和生态林营造、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森林抚育工程等一些项目;对车辆保险定点工作由以往的考察变为公开招标方式,并加入陈述环节,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良好环境。采购范围从较为简单的电脑耗材、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公务车辆燃修、等项目已经扩展到了公务接待、银行服务、专业设备、网络工程等较为复杂的项目。目前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从最初的范围窄、规模小、不规范,逐步走上了涵盖范围大、涉及部门多、跨越领域广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采购制度不断完善,采购程序更加规范
(一)不断完善采购制度。建立了《xx区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使每个政府采购项目都有具体的负责人、验收员、记录员、保证金和档案管理人员,做到了责任到人、精细化管理;对全区XX年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招标评标办法做了科学改进。价格分值在定点产品市场零售价与政府采购价的基础上,新增产品进价、政府采购利润比例与政府采购折扣率,根据政府采购利润比例与政府采购折扣率的高低进行价格评分;制定并实行《xx区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货物审核最高限价》,规范了协议供货审核程序,严把价格关,杜绝了电器设备、电脑耗材、印刷品、办公用品、办公家具、汽车维修等政府采购价格虚高现象的发生,切实有效的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严格实行采管分离制度。严格执行采管分离制度,由区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项目的审批、监督及招标过程中的方式变更审批,采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做到了不越位、不越权。
XX年,我们将继续本着服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在认真扎实抓好基础业务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不足,
一是制定详细可行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和区级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范围、采购程序和违规处罚办法等,将全区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实施。二是逐步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学习,组织监督人员和业务人员参加专业的政府采购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四是完善专家管理,面向社会征集专业评标人员,同时借助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已建成的专家库完善我区政府采购专家库,对一些技术性复杂的采购项目尝试聘请异地高水平专家评标。
五是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资源,进一步改进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完善区级政府采购大厅功能。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13
20xx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按月统计上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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