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更新于:2022-11-12 10:50:55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 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7

  材料和设备调拨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通则

  1.0 总则

  配合建筑项目合约化管理实施,为更好实行材料调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材料调拨全过程操作。

  2.0 适用范围:集团内甲供材调拨,按受控程度分为两类。

  2.1高值周转材(简称高周材)和设备:如木方、模板、扣件、钢管、电缆、塔吊等,其调

  拨须经集团同意,本办法主要规范此类材料调拨。

  2.2 主材和水电材料:如水泥、钢筋、pvc管等,如涉及城市内项目间调拨经地产副总同意

  后可实行,同步报采购中心备案,并结算成本;如涉及城市间调拨,需经采购中心同意,具体操作参照本办法。

  2.3 对同一项目实行跨期材料调拨视同城市内项目间调拨。

  3.0 调拨管理原则

  3.1 提倡就近调拨,如未来2个月就近无使用需求,方可远程调拨。

  3.2 确保调拨有效性,必须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现场评估,确定残值或损耗率,对

  不能使用的材料杜绝调拨并就地做报废处理,详见《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 3.3 谁调出谁维护,强调调拨前必须作好维修翻新工作。 3.4 积极盘活材料,主动上报闲置材料避免积压。

  3.5 服从集团安排,不得故意隐藏闲置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出或接收。

  第二部分高值周转材调拨管理

  1.0 下架高周材管理

  1.1 对下架材料,项目经理应组织人手同步清理与堆码,在下架完毕7天内归堆完毕。 1.2 对如木方、模板、电线电缆等不用维修的材料,应区分报废和可调拨的堆码整齐并作好

  防雨防潮措施,仓库主管组织材料稽查、成本会计、施工工长进行盘点,按《高值周转材盈亏管理制度》由成本会计登记入库,入库单经以上人员会签后交项目经理确认,对需报废材料参照《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1.3 对如扣件、钢管等须维修或翻新的材料,由项目经理组织人手翻新维修后堆放整齐,仓

  库主管组织以上人员参照1.2 进行盘点入库并确认。

  1.4 以上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向采购中心提出《下架材料调出申请》,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材

  料实际下架日期后的30天,否则视为下架材料不及时回收,将在综合检查中扣分。 2.0 材料维保责任界定

  2.1 原则上,调出项目负责在集团指定时间内完成下架材料的清理、维修、养护和翻新。 2.2 对无故推卸翻修维保责任或拖延时间时,经采购中心调配可不维保直接发往接收项目,

  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保费用,由接收部门送采购中心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后从调出部门全额扣除,同时对该批高周材的损耗率由采购中心适当增大,调出部门不得有任何异议。 2.3因接收项目需求急迫导致调出项目无法正常完成维保时,经采购中心协调可直接发往接

  收项目,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采购中心评定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2.4 如果该批材料暂物接收项目,采购中心可安排就地封存,封存期间不计使用费,但维保

  费用由封存项目负责。 3.0 集团对下架材料的评估与检查 3.1 从两个渠道确定检查时间:

  根据项目向采购中心提出的《下架材料调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材料即将调出前。 3.2 检查组织

  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参加,检查前由采购中心发出《下架材料评估检查通知》。 3.3 检查内容

  下架材料是否及时回收,是否归类堆放,堆放是否整齐。 下架材料的维保及时性和质量。 复核木方残值评估是否合理。 下架材料入仓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对比材料进场和退场在数量上的差异,以便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4.0 下架材料的汇报

  4.1 每周由仓库主管填制《下架材料周报》,注明有无下架材料、下架材料状态及每类材料数

  量,其中对木方还须注明新旧程度,对每类下架材料需预计下次本项目使用时间。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发送采购中心。

  4.2 采购中心根据各项目周报汇编《集团各项目下架材料周报》,发送财务、工程、成本和分

  管副总裁,抄送地产副总。

  5.0 高周材调拨管理流程

  第三部分 设备调拨管理

  1.0 设备拆除前工作

  1.1 项目在拆除设备前,应向采购中心提出《设备退场申请》。

  1.2 采购中心接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到场检查设备的使用状态并确认

  拆除时间及接收项目。

  1.3拆除前由项目机电主管核查《设备清单一览表》,包括如下内容,报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

  中心核实。

  设备所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对有故障零部件予以登记以便将来维修或更换。

  核对之前的《设备清单一览表》(一览表需登记本项目使用过程中购置或更换的零部件),

  登记缺失零部件。

  1.4 拆除后项目机电主管负责将所有零部件装箱,并登记零部件状态,核对拆除前缺失零部

  件是否一致,更新《设备清单一览表》。抄送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

  1.5 拆除后的设备零部件做好防雨防盗措施,对故障零部件予以维修以待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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