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更新于:2022-10-17 09:56:39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GJ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____小时后,以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_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_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_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二条_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 _ _ _ _ _ _ _ _ _ _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托运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GJ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2、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

  3、到达地点:_______

  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

  (3)发往目的地交货

  (4)收货单位验签

  (5)将回单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GJ违禁品。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七条:文本及时效

  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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