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工作方案
更新于:2022-04-18 11:01:36
薪资主管职位说明书
工作代码:(略)
职位名称:薪资主管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级别:(略)薪资范围:(略)
职位说明: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公司实际状况,设计具有较强激励性质的职员薪资制度,并编制公司职员薪资计划,按工资计发周期提前向财务部报送工资计划,发放和管理公司职员工资。
工作联系:上报对象:主管绩效与薪资业务的经理助理
监督对象:薪资助理
合作对象:本部门各分管主管和财务部门工作职员
外部联系对象:地方税务部门,对口银行等
工作职责:
1、薪资调查
(1)了解公司职员对目前薪资状况的满意程度
(2)分析薪资调查,并作相关分析
(3)根据分析提出合理建议,并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2、参与制订和修改公司职员薪资结构、等级调整规划和方案
3、制定年度薪资计划,核算薪资预算总额,并上报主管经理助理
4、计发职员工资
(1)了解发薪周期内职员的绩效考核情况,核算奖金和加班费
(2)核算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款额
(3)根据工资计发周期和考绩及税额情况,及时安排月度工资计划
(4)上报主管经理助理审核
(5)报送财务部核算
5、草拟制订和修改加班工资发放制度
(1)与绩效管理主管合作调查加班工作情况
(2)在主管经理助理的参与下与绩效主管和其他部门经理、主管共同草拟加班工资发放制度规范或提出修改建议
(3)报送主管经理助理
6、草拟制订和修改奖金激励制度
(1)与绩效主管共同研究各种奖金激励制度
(2)共同调查现有奖金的实际激励效果
(3)在主管经理助理参与下,会同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草拟奖金发放制度或提出修改建议
(4)整理意见,报送主管经理助理
7、协助社会福利主管核算年度福利保险预算
8、将各种信息及时报送给信息主管
工作规范:劳动法、个人所得税征缴条例、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范、公司加班工资发放制度规范、公司奖金激励制度规范、公司薪资工作管理规范
人事主管职位说明书
工作代码:(略)
职位名称:人事主管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
级别:(略)薪资范围:(略)
职位说明: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和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在绩效考核和专业审查的基础上,向人力资源经理提出公司内部人事调配建议,并具体落实和安排公司确认的职员调配计划,同时参与公司人力资源计划和公司职员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
工作联系:上报对象:人力资源部经理
监督对象:调配助理
合作对象:本部门各分管主管和其它部门职员交流中心
外部联系对象:地方人事行政部门和人才中心
工作职责:
1、参与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
2、与绩效主管共同了解公司职员对目前工作职位的融合状况
3、就公司职员调配计划提出合理建议
(1)分析公司职员与现有工作职位的适应情况
(2)与培训主管共同开展职业发展计划制定工作
(3)综合以上信息,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修改调配计划的建议
4、接受职员调配申请
(1)接受职员主动调配申请,核实后,提出建议并上报人力资源部经理
(2)按照公司确认后的申请修改调配计划,并制定专项调配方案
5、执行调配计划
(1)按照调配计划,拟订具体调配方案
(2)拟写调配申请报告,并上报人力资源经理审批和批转
(3)报告批复后,将报告及时报送给调配人员所在部门主管(或经理)和调配接受方主管(或经理)审核
(4)批准后,报送业务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附送调配申请报告
(5)调配方案批准后,知会调配人员,并进行专题谈话
(6)知会调配接受方主管,作好调配接受准备
(7)拟写调配总结报告
6、调配后,定期跟踪调配工作情况,了解调配者的工作实际绩效
7、作好跨地域调配人员户籍和暂住人事关系
工作规范:公司调配工作管理规范、各地人事调动规定与行政。
2.人力资源工作方案
为加快企业“调转促”,全面提升新芜经济开发区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现就做好20xx年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帮扶对象
重点帮扶对象为:20xx年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且有用工需求的骨干企业;20xx年重大项目资产重组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xx年引进的5亿元以上并在20xx年投产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xx年签约并开工建设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
对列为帮扶对象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运营实际,半年度调整一次。
企业若有技能型人才需求,可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请给予帮扶。
二、帮扶单位
经申报,确定参加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单位有: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老干局、教育局、农委、档案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总工会。
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各人力资源公司均可参加帮扶工作。
三、帮扶措施
1.正月初六在市民广场举办春节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为企业、求职者搭建平台。
2.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市招聘活动。加快引进人力资源公司,鼓励其在外驻点,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
3.根据不同企业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在各镇或周边县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小型专场招聘会。
4.帮助企业对接省内外各大专院校及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输入基地,参加校园专场招聘活动。
5.鼓励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公司带领企业到全国各地(基地),引进人力资源。
上述帮扶措施,坚持企业用工自主,引导企业用工逐步走向市场化。
四、帮扶奖励
1.交通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招入县外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据实支付;因引进人员较多确需集中包车来县的,应提前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由企业自行联系车辆并支付费用,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根据接送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2.职业介绍费补助:招入县外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按500元/人标准补助给帮扶单位统一安排使用。其中,对招入人员在开发区企业上岗满一个月的,按30%补助;上岗满4个月的,按40%给予补助;上岗满6个月的,全额补助并根据每季度的核查结果相应扣减。
3.食宿费补助:各帮扶单位从事招工人员,外出期间实行食宿费包干使用,参照县招商人员补助政策,按450元/人·天标准执行,费用在本单位据实报销。
4.通讯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从事招工人员给予通讯费补助,按200元/人·月标准执行。
各帮扶单位抽调专人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并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抽调的工作人员。
5.工作经费补助及奖励:各帮扶单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帮扶单位年定额补助5万元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各帮扶单位用于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对各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其中设,一等一名,奖励10万元;二等两名,各奖励8万元;三等三名,各奖励6万元。此外,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推荐8名先进个人(帮扶单位6名、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2名),每人奖励5000元。联系县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分管县领导每人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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